合肥高新区出台首个支持基金集聚发展专项政策
时间:2015-12-18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作者:张晓梅

中科大先研院创新企业蜂巢图
近日,高新区正式对外发布《关于支持和引导基金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这是全市首个支持基金产业集聚发展的专项扶持政策。高新区举全区之力打造全市“双创”特区核心区,创新创业热潮持续高涨,此次推出的基金政策即是双创措施的重要支撑。加快基金产业集聚发展旨在推动高新区经济转型、产业升级,吸引资金、项目、人才等要素集聚融合,加速培育中小型创业型、创新型企业。据了解,政策重点从成本补贴、高端人才、办公用房补贴、投资风险补助、引进奖励等方面着力加大基金类企业的引导和扶持力度。按照规划,高新区将用三年时间将园区建成立足合肥、服务全省、辐射长三角,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基金集聚高地、金融创新高地、企业融资高地。
支持和引导基金发展。一是给予落户成本补贴。按照注册资本或募集资金不同规模给予迁入或新注册基金的管理机构享受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达到1500万元。二是基金企业规模发展奖励。给予贡献突出的基金公司投资奖补,最高不超过其当年营收的4%。基金自获利年度起五年内,按不超过其利润的4%给予奖励。对基金机构购置区内办公用房的给予一次性补贴,租房给予连续三年补贴。
鼓励基金引进高端人才。加大基金高级管理人员奖补力度,给予高管人员专项人才补贴。基金高管在高新区购房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或可选择享受租房补贴、优先租住人才公寓等,同时可在购车、培训、配偶就业、子女教育等方面可享受一定的扶持政策。
引导基金支持实体企业。高新区集聚有12000多家企业,80%为中小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巨大。政策鼓励基金投资区内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按投资额给予10%的一次性投资风险补助。鼓励基金机构发挥项目、人才资源优势,加大对高新区投资比例,对基金投资的外地企业迁入高新区且符合条件的,按企业实际到位资金的2‰给予团队奖励。
完善基金配套政策。设立高新区政府引导基金支持创业投资基金、天使基金。鼓励孵化+融资模式支持双创企业,对于由创业服务机构设立,专项投资于初创期、创新型企业和团队的天使投资通过参股方式支持其发展,最高可按20%的比例进行参股,若出现亏损,区财政按照投资的10%给予一次性投资风险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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