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支持光伏产业发展再出新招
时间:2013-07-24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记者郝玲合肥报道】 7月24日,合肥市发布了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农委、市财政局、市供电局等五个部门联合研究制定的《合肥市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及政策资金兑现导则(暂行》(以下简称《导则》)。明确了光伏应用和光伏产业支持政策及资金兑现流程。
这是对《合肥市关于加快光伏应用促进光伏产业发展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深化和具体化,其目的是进一步规范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管理,明确合肥市光伏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兑现流程,使得《实施意见》能真正落地,发挥作用。
《导则》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主要流程;二是光伏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兑现流程。导则规定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主要流程是:项目并网申请-项目备案或核准-项目建设-项目并网发电。光伏应用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兑现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公示-上报-拨付。
记者在《导则》中看到,合肥市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实行项目备案制,实行属地管理,项目单位需向所在地市级或县(市)级能源主管部门(发改委)提出备案申请。所在地能源主管部门(发改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备案,并告知项目单位(含个人)。电网企业对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全部发电量、上网电量分别计量。不收取系统备用容量费,保障用户使用网供电并执行国家规定的电价,目前每度电0.436元,不含国家和市里政策补贴。 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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