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河发电厂深化“责权限”合同管理再提升_看安徽
当前位置:主页 > 热点新闻 >

洛河发电厂深化“责权限”合同管理再提升

时间:2016-05-09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作者:王舒娟
 
    进入2016年以来,大唐淮南洛河发电厂紧扣企业生产经营工作需要,以深化“责权限”管理为有效抓手,持续推进全厂合同管理工作,强化管控、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为细化全年合同管理各环节工作,日前,该厂召开2015年全厂合同总结会暨2016合同管理提升会,回顾总结2015年合同管理工作,表扬全年工作亮点,通报存在不足和问题,并紧密围绕全厂2016年生产经营工作,对做好合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具体措施。该厂利用此次会议契机,就新投用的集团公司“网上阳光采购平台”实际使用等细节问题进行了讨论和梳理,共同学习使用新系统,交流探讨具体细节措施,积极跟进上级部署要求,力促全厂招投标、合同管理再上新台阶。
    日常管理中,该厂坚持统一归口管理与专业分工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审计、法律、财务审核与党纪、政纪监督相结合,厂法律事务部门具体统一归口管理全厂合同与招投标工作,以及全厂授权委托书管理,物资、设备、计划、审计、财务、纪检监察等部门共同参与;建立了以合同会审、会签、授权、备案、履行结果报告制度为主的管理体制,各承办部门接受监督、各会审部门积极参,形成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监督、共同制约的管理格局。
    近年来,该厂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公司、省公司合同管理相关部署要求,健全完善厂合同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合同管理员、承办人、重大合同发行结果报告、审核会签和合同备案制度,细致明确相关部门单位职责,规范合同文本、授权委托书管理,严格合同订立、会签、审核、监督等管理细节控制,对合同履行、变更、转让、解除、纠纷处理以及检查与考核等提出明确要求,持续推进合同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流程化。
    自2011年至今,该厂对9000余份合同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实现企业“经济合同法律审核率”达到100%,确保无自身行为引起的合同纠纷,保障合同履行、监督等依法依规推进,为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