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道】依托法治用责任守护安全发展_看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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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道】依托法治用责任守护安全发展

时间:2015-06-15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论道】依托法治用责任守护安全发展
作者:胡云峰
 
    “天天讲安全,却总有不安全,到底是啥原因?”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报道:仅今年5月25日至31日,全国就发生特别重大事故1起、死亡38人;发生较大事故13起、死亡和下落不明49人。这其中,去除天灾和不可抗力因素,绝大多数都是人为的责任事故,而这仅仅是在一年当中的一个月份的几天时间内发生的。
    责任大于天,缺失了责任,何谈红线意识?何谈底线思维?何谈呵护职工的生命线?毋庸讳言,操作上三违现象屡禁不止、安全管理避重就轻、安全法规形同虚设等责任缺位现象在很多企业还不同存在,这就像一个潜藏在企业体内的病毒,随时有可能爆发并伤及企业的元气及根本。
    2000年以来,我国出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1部法律、5部行政法规、17部部门规章,种类不可谓不多,涵盖范围不可谓不广,而作为安全的根本大法的《安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施行以来,就历经了几次修订,这一方面凸显了《安全生产法》的重要性,说明了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安全生产局面滞后的实情。
    不负责的企业培养出的必定是不负责任的职工,不负责任的职工干的必定是不负责任的工作。责任、责任,抽丝剥茧,我们发现:但凡出现问题,都与责任的缺失相关。责任重大,那么如何加强?这使我想到某聊天群关于东方之星客船的议论以及关于该客船改造不利逃生的相关报道。议论主要围绕发生事故后,船长和船员该不该逃生展开,有的认为生命可贵,船长和船员逃生无可厚非,有的认为船长和船员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施救,而不是自己的生命优先,尤其是船长,必须与客船共存亡,并举出了泰坦尼克号的例证。而关于该客船改造不利逃生的报道,我相信一定不是空穴来风、无稽之谈,而为什么事发前没有发现、不做弥补,而明知不利逃生为何还要改造呢!显然,这都是责任缺失所导致的,而责任心的缺失,是因为无视高悬的法治利剑!由此我们认定,一个重大责任事故的出现,不仅是某一环某一人的责任出了问题,而是整个责任体系都经不起推敲和考量。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是质量,而质量的保证是责任。这再次说明,责任才是真正的基础,没有了责任,就没有了安全。在当前情况下,单靠职工的自律去加强责任,显然是不现实的,职工素质良莠不齐,我们不排除有的职工的确责任心很强,但更多的责任心还是需要法治的力量去约束。
    坚守底线、不逾越红线,这个底线,这个红线就是高悬在企业和职工头顶的法治利剑,企业对法治心怀敬畏,就会自觉在责任体系的建立完善上加细工,进而用法治的力量勒紧每一环的心猿;职工对法治心怀敬畏,就会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进而看管好思想深处的意马,增强主人翁责任感。作为企业负责人,要选好、用好一批有能力、有责任的人,要善于动用一切可以动用的力量,通过企业、职工、家属的共同努力,构筑起一道协安保安的坚固防线。
    为在加速赶超的基础上保证国民经济的平稳发展,今年,国家拿出大额资金进行了“一带一路”布局,并提出了“中国制造2025”的宏伟目标,这些重大决策的出台,为中国梦的快马又加了一鞭。而与此同时,这又是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更高要求和更大挑战。保障安全生产,需要企业和职工各自肩负起肩上的职责,而促使这一责任得到落实和体现的办法,除了加强法治别无他途。生命比天大,企业多一份担当,职工就多一份平安;职工多一点责任,家庭就多一点美满。让我们携起手来,多些红线意识的理性思考,多些底线思维的责任驱动,共同呵护我们的生命线,为我们的家庭幸福添一块砖,为我们的安全发展加一块瓦,推动中国梦的广厦尽早矗立在人间!(作者单位:安徽省淮北市百善矿宣传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