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正在成为安徽发展新引擎
时间:2016-11-11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作者:郝玲 张晓梅
新闻发布会现场
安徽省发改委副主任吴劲松介绍说,在《实施意见》起草过程中,安徽省注重体现国务院文件精神、注重与安徽省《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安徽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三年行动计划》两个文件精神相衔接、注重解决现实问题。
吴劲松说,在试点推进过程和调研中发现,安徽省城镇化发展存在三个突出问题:一是城市吸引力不足、农民不愿进城。安徽省中心城市实力不强,县级市数量少,就业机会不多,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不够完善,导致部分农民不愿进城。二是城市生活成本较高,农民进不起城。目前安徽省农业转移人口文化素质普遍不高,未来充满着各种不确定性,加之城市生活成本高、生存压力大,致使许多农民工在进城落户时顾虑重重。三是农民不愿舍弃农村利益。尽管目前国家及安徽省已出台政策,规定农民进城落户后,仍然可以保留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权,但他们依然“感觉心里不踏实”、“怕时间一长政策会变”。
据悉,《实施意见》紧扣以上突出问题,力求所提的举措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实施意见》包括5个部分共20条。第1部分是总体要求,后4部分是具体任务,其中:第2部分是针对农民进不起城、不愿舍弃农村利益问题以及城市就业机会不多、公共服务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相应任务,第3部分是针对中心城市实力不强、县级市数量少、城市基础设施不够完善等问题提出具体任务,第4部分围绕要素保障提出具体任务,第5部分从工作层面提出具体任务。
《实施意见》提出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质量为关键,以体制机制改革为动力,推动“五有并轨”和“三权落实”,进一步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进一步完善新型城镇化保障机制,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取得预期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经验。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
吴劲松介绍说, 《实施意见》提出了四大任务:一是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和能力。包括八个方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积极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建立满足新市民需求的住房制度、加大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教育保障力度、提升农业转移人口社会保障水平、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探索农村“三权”自愿有偿退出机制。重点是确保有意愿有能力落户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应落尽落,建立健全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供给衔接机制。以产业促就业,以服务和培训促就业,以创业促就业。通过建立购租并举的城镇住房制度,解决农业转移人口住房问题。鼓励依托增减挂钩、土地整治等项目建立宅基地退出补偿激励机制,研究建立常规化的宅基地尤其是单宗零散宅基地退出机制。以市县为重点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
二是增强城镇综合吸引力和承载力。包括五个方面:提升中心城市吸纳人口能力、培育发展一批新生中小城镇、完善城镇基础设施、推动新型城市建设、辐射带动美丽乡村建设。重点是打造特大城市和Ⅰ型、Ⅱ型大城市。争取若干个具备条件的县改为市或区。增强中心集镇的人口集聚功能,积极培育特大镇和80个左右特色小镇。实施棚户区改造行动计划和城镇旧房改造工程,加快公共交通枢纽、公交首末站等交通设施建设,合理确定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布局,加快建设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海绵城市。
三是强化新型城镇化保障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促进土地要素优化配置、拓展城镇化融资渠道、落实“两挂钩一倾斜”政策。重点是合理安排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激励机制。拓宽城镇化项目直接融资渠道,建立健全PPP、特许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争取国家支持安徽省适当扩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规模,推动省级预算内投资向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较多的地区倾斜。
四是健全新型城镇化工作推进机制。包括四个方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鼓励改革创新、强化督促检查。重点是强调了市、县政府的主体责任。鼓励各地开展专项试点,推动相关改革举措在试点地区先行先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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