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光辉:有针对性尽快开出中小企业“治病良方”
时间:2017-03-16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休宁县霞溪新林草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光辉:
作者:本报记者 张晓梅 / 张骅

陈光辉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休宁县霞溪新林草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陈光辉连续三次提出有关中小企业发展的建议,标题也由“高度关注”改成“特别关注”。3月13日,陈光辉认为,应尽快有针对性来解决中小微企业问题,找出“治病良方”,防微杜渐。
陈光辉表示,中小微企业问题与“三农”问题一样都是属于系统难题,是社会普遍非常关心、关注的突出问题,系统问题必须采用系统方法来解决,不能搞一事一议交给一个部门来解决或简简单单答复代表建议,甚至不答复。
陈光辉说,实体经济中的中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细胞,在当前我国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陈光辉说,实体经济中的中小微企业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细胞,在当前我国调结构、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功能和作用。
陈光辉说,我国中小微企业面临着失去廉价劳动力和资源优势、成本不断上涨、订单萎缩、融资难等迥境,现在其生存状况和运营能力面临着严峻考验,需要政府尽快拿出切实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不能随之任之,自生自灭。
为此,陈光辉建议,一是,制订和完善旨在减轻中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的各项政策,以不断优化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
二是,制订和完善金融改革的政策,以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通过商业性金融与政策性金融工具相结合,努力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是,制订和完善提升中小微企业自身运营能力的政策。鼓励中小微企业尽快提高资源、劳动力的使用效率,激活中小微企业自身的造血功能,提高中小微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四是,对中小微企业进行摸底,尽快出台扶持良策,为企业搭脉,“治病救人”。
五是,建议完善、修改《劳动合同法》,可从立法层面考虑降低企业社保缴纳比例、基数,采用退税、补贴等方式鼓励中小微企业与员工签约。如果能在法律层面制定统一的中小微企业减负的长效机制,对于减少企业负担,保障中小微企业发展将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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