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对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行为“亮剑”_看安徽
当前位置:主页 > 热点新闻 >

怀宁县对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行为“亮剑”

时间:2018-04-29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作者:钱续坤 程革林
 
    近期,国内部分地区出现了以农民合作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案件,并且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影响广。为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维护合作社成员及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经济金融秩序,怀宁县根据相关部门要求,已在全县范围内对农民合作社非法集资行为“亮剑”。
    为使“亮剑”行动取得立竿见影的成效,该县农业部门一方面结合农民合作社发展实际,特别是信用合作社试点,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精干力量,以经法科牵头,各乡镇农业站配合,认真组织开展自2016年来农民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行为的检查;另一方面要求各乡镇农业站对辖区内合作社进行调查摸底,逐个排查,逐个登记,全面消除隐患。在此基础上,按照“成员制、封闭性”和“限于成员内部、服务产业发展、对内不对外、吸股不吸储、分红不分息、风险可掌控”的原则,突出重点,明确目标,确保排查工作不走过场。
    据了解,怀宁县目前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共有351家,其中前期有两家合作社参与了信用合作试点,现经调查,全县自2016年以来,未发现一起农民合作社领域非法集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