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兴之间,民生为大
时间:2013-03-28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安徽省财政厅有关民生工作综述
本报记者 张骅 张晓梅 / 文
3月25日,记者从安徽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该厅为了加强民生工作发出了3个通知,即《关于进一步加强民生工程绩效评价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民生工程长效机制的通知》和《关于建立民生工程建后管养工作机制的通知》,《通知》从考核办法、长效机制和后续管养等方面进行了制度性的规范和要求。为安徽省民生建设的可持续性给予了有力的支撑。民生工作已成为安徽省“践行宗旨,执政为民”的重要体现。
“”是永恒主题
党的宗旨即一个政党存在的根本目的和意图。进入社会主义建设特别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期,随着党的地位、环境和任务的变化,“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传承光大,并且不断注入新的时代内容。党的十八大强调,“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是检验党一切执政活动的最高标准。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这充分反映出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至上的民本情怀和为民务实的执政品质。
“民生”话题由来已久。“民生”一词最早出现在《左传》,所谓“民生在勤,勤则不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定义为生理、安全、社交、尊重和自我实现需求,这是人本主义的科学概括。从人权角度看,就是人的全部生存权和普遍发展权;从需求角度看,就是保证生存条件和改善生活质量的普遍需求。简言之,民生就是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人民的生活。
管仲在2600多年前就提出以人为本的政治理论,“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治则国固,本乱则国危。”从《尚书》中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唐太宗的“水能载舟,亦能覆舟”,到孙中山的“民族、民权、民生”,再到习近平总书记的“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莫不印证出“”这一永恒主题。
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陈军认为,宗旨与民生是有机统一的,民生是宗旨的客体和标的,党的宗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民生,民生改善状况是检验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标准,两者息息相关、互为因果。
首先,改善民生是落实党的根本宗旨的本质要求。代表人民利益,为人民群众服务,这是我们党的阶级属性。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唯有通过保障民生的实际行动和民生改善的真实效果,才能真切反映出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因此,永葆这种来自人民、服务人民的阶级本性,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就是我们党存在与发展的核心价值和意义所在。
其次,改善民生是我们党始终如一的奋斗目标。在革命、建设、改革的各个阶段,我们党都致力于让老百姓过上更好生活。在新的历史起点下,党的十八大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习近平总书记在参观复兴之路展览时阐述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中国梦”。无论是小康社会还是“中国梦”,都将人民期待、群众福祉摆在重要位置,这是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奋斗目标和前进方向。
再次,改善民生是一个全体国民共同努力的持续过程。人的需求是无限的,改善民生永无止境。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要求,合理界定政府、社会、市场和个人的边界,既要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完善政策制度,保障基本民生,更要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勤劳致富,改善生活质量,使改善民生成为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共同的奋斗目标。同时,要牢牢抓住不同时期民生重点,把握城镇化、老龄化等人口和社会发展规律,使民生改善符合时代发展、贴近群众预期。
民生工程惠及全省6000多万群众
2007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坚持科学发展,建设美好安徽,在全国率先实施民生工程,通过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解决民生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2007-2012年,全省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887亿元,共实施了40项民生工程,惠及全省6000多万群众,人均受益近3000元。实践证明,民生工程顺民心、得民意,深受社会欢迎,赢得群众拥护,已成为安徽改善民生最为有效的政策平台、最受欢迎的制度安排、最具特色的工作品牌。
学有所教基本实现。各级财政累计投入453.7亿元,从四个方面推动了学有所教。实施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惠及全省800多万城乡学生,基本实现免费义务教育;落实各项助学政策,帮助700多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从义务教育到高中(中职)、高等教育各层次学业;建成乡镇公办幼儿园461个、农村留守儿童之家1.9万个、留守儿童活动室1308所,将学前教育、留守儿童管理纳入保障范围;分别完成2760万平方米校舍安全工程和304万平方米农村中小学D级危房改造任务,办学条件大大改善。
病有所医制度体系、机构设施基本构筑。各级财政累计投入519.8亿元,开展医疗制度、服务机构建设和医疗救助。2008年、2009年相继实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制度全覆盖,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的支付比例逐步提高到70%左右,累计支付基金460亿元左右;累计投入财政资金27.5亿元,完成1.9万个城乡卫生服务机构建设任务,实现每个乡镇有卫生院、街道有服务中心、村有卫生室的目标;不断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累计救助1521万人次,补助资金31.4亿元。
老有所养实现制度全覆盖。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16.1亿元,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和五保供养。截至2012年7月,已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保障人数达3350万人,完成率达到107%;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3187元和1888元,保障老人达44.9万人;投入19.8亿元,建成1905所标准化乡镇敬老院,集中供养率近50%。
住有所居保障力度逐步加大。各级财政累计投入253.4亿元,建成廉租房、公租房31.5万套,保障性住房覆盖面提高到14.8%;完成3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劳有所得注入新的活力。各级财政累计投入 16亿元,对农民、进城务工人员、未就业毕业生等进行培训,提高了就业能力和就业层次。就业技能培训人数达到157.4万人,培训合格率达到98%,新型农民培训人数达到206.3万人,2012年接受培训农民人均增收1573.6元。
困有所济逐步覆盖到各类困难群体。各级财政累计投入153.4亿元,保障了五类困难弱势群体生活。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差标准提高到1488元,保障人数增加到215万人,累计发放资金94.4亿元;确认计生奖扶对象15.9万人,发放资金6.3亿元;扶持86万水库移民,补助资金5.9亿元;救助41.9万名贫困重度残疾人,发放资金8.4亿元;保障城镇未参保退休人员基本生活,为6万人发放资金3.7亿元。
农村生产生活环境不断得到改善。各级财政累计投入373.9亿元,从交通、水利、环保、供水、农业保险、文化、消费、村级公益事业八个方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完成农村公路村村通6万公里、农村危桥改造2128个,除险加固病险水库2881座,在734个乡镇实施清洁工程、50余万户农民开展沼气综合利用,完成6264处饮水安全工程、解决1921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32.1亿元、累计3060.7万次农户从中受益,完成覆盖乡镇、村的45976个广播电视村村通、15847个农家书屋以及1305个乡镇文化站建设任务,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销售新家电1855.7万台,投入资金78.3亿元、完成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94417个。
陈军说,实施好民生工程,关键在于科学谋划,根本在于以人为本,重点在于协同推进,核心在于制度建设。尽管政府责任大一些,财政压力大一些,但领导重视、目标明确、措施得力,资金能够保障,群众得到实惠,民生有效改善。主要得益于以下几点:
一是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工作已经摆上了各级党委、政府和各级财政部门的重要日程,形成了一把手抓、抓一把手的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体系。省政府设立专门的协调机构,各地成立高规格的领导机构,高位推进民生工程,每年省政府召开民生工程实施工作会议,与各市政府签订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张宝顺书记和李斌省长(时任)亲自开会部署、每逢综合性会议必作强调、多次深入基层检查,詹夏来常务副省长和其他领导认真研究、大力推动,省人大和政协领导高度关注、巡视评估。罗厅长和各位厅领导超前谋划、科学调度、狠抓落实,各市县党委、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大多做到了一把手亲力亲为、其他负责同志积极协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民生工程圆满完成目标任务的关键。
二是协调推进形成合力。经过多年实践,全省民生工程形成了政府主导、财政补助、市县负责、群众参与的良性互动机制。财政部门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责,谋划项目,研究政策,保障资金,督查考核,在横向、纵向形成有效的协调联动机制。各级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自觉承担起主管职责,积极主动抓指导、抓督促、抓落实。其他有关部门在建设项目征地、规划、设计、环保、施工等环节开辟绿色通道,实行限时办结、优先办理。省委督查室、省政府督查室、省监察厅均把民生工程列入督查工作重点,并组织了全面督查。每年制定审计和财政检查专项计划,审计监督、财政监督全面展开,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担任义务监督员,社会监督更加有力。
三是财政资金保障到位。各级财政部门牢牢抓住资金这个“牛鼻子”,以资金为“主线”,全力推动民生工程实施。预算刚性保障。将民生工程资金纳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千方百计保障到位,不留硬缺口。有保有压,突出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将新增财力主要用于保障民生。减少基层配套。在确定民生工程筹资方案时,坚持“省级为主、分级负担、财力下移”的原则,市县民生工程配套比例由2007年的21.1%下降为2012年的14.8%,5年下降6.3个百分点。探索多元筹资。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以奖代补、合资共建、贴息补助等形式,鼓励和吸引企业、社会组织、个人资金投入。对于农村饮水安全、清洁工程等项目,注重采取市场化运作方式,动员各方力量共同兴建;对于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一事一议农业保险等准公共产品,采用财政拿大头,个人筹资作为补充。
四是工作创新力度加大。紧紧围绕提高工作成效,不断总结经验,及时适应变化,回应群众期待,努力在强化推进机制、满足合理需求、营造良好氛围、进一步树立品牌形象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推行民主管理。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民生工程项目,推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切实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畅通社情民意渠道,通过召开座谈会、会商交流、结对共建等形式,及时了解反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反映的民生问题。加强绩效管理。每年选择资金量大、群众关切的重点项目,通过人大政协视察、监察审计检查、财政监督评审、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加强民生工程预算绩效管理,不断提升财政绩效管理水平。引入社情民意调查机制,每年对全省40多万户城乡居民和受益对象进行电话调查,把群众知晓度、满意度纳入民生工程考核内容。注重建后管养。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建成后的管理维护问题,树立建管并重理念,建好管好用好每一个项目。累计出台23项民生工程管养办法,明确管养责任,落实管养经费,探索市场化、组织化管养举措,2012年各市、县(区)累计安排管养经费7.24亿元。
五是政策宣传氛围浓厚。七年来,不断改进民生工程宣传方式,紧跟热点、剖析难点、扫除盲点,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加强政策宣传,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的良好氛围。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各类媒体,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宣传民生工程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具体措施和典型做法。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财经报》等中央媒体上刊登报道40多篇,每年在《安徽日报》、《安徽日报农村版》公开民生工程受益范围、补助标准和政策要点,在省电视台、省电台开辟《民生财政》、《民生工程进行时》、《政风行风热线》等栏目,专题介绍民生、宣传政策。在省政府网站上开通民生专栏网页,召开新闻发布会,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努力把政策原原本本地交给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保障和改善民生任重而道远
陈军表示,近些年来,是安徽发展速度最快、质量效益最好、城乡面貌变化最大、人民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一个时期。2012年,全省财政民生支出达3161亿元,增加553.8亿元,增长21.2%,占全省财政支出80%,民生支出总量排名全国第七位。尽管这样,由于历史和客观原因,安徽省人均水平仍然偏后,居民收入仍然偏低,保障和改善民生任重而道远。
从民生发展情况看:人民群众对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期望越来越高,对改善民生的需求层次和要求也越来越高。一是群众期盼不断增加收入。2012年,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124元、农民人均纯收入7160元,仅排在全国第15位、20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为上海市的52%、41%;二是期待不断提高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标准,进一步减轻群众在上学、就医、住房等方面的支出,同时对事关身体健康的保障内容也越来越关注;三是希望政府加大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政策,切实发挥就业作为民生之本的作用;四是精神文化需求越来越多,要求不断增加对公共文化产品的供给;五是对环境改善要求越来越高,希望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严格治理PM2.5、雾霾等环境污染问题,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六是对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安全问题越来越敏感,希望加大监管力度,切实保障生活安全和生命财产安全。
从实际工作情况看:当前民生工程工作存在以下一些值得注意的问题。一是主体责任上存在被动依赖思想。一些地方存在“群众依赖政府、下级依赖上级”的思想,认为民生工程规划、实施、管养都应由各级政府特别是省政府包揽,工作责任感有待加强。二是工作推进机制不灵活。民生工程少数项目选择不完全符合基层需要,规划布局不太合理,资金投入机制没有实现多元化。三是工程管理维护运行存在缺失现象。少数项目存在重建轻管、管护机制不落实、管理措施不到位、管理经费不足等问题,项目没有充分发挥效益。上述问题的出现,需要更多地从主观认识上找原因,正确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一是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经济发展程度决定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只有实现了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才能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只有生产发展了,国家才有充裕的财力用来解决民生问题,才能提高人们工资福利待遇和社会保障水平,才能更好地发展教育、卫生、住房、文化等各项社会事业。通过调研发现,经济发展与收入增长呈高度正相关性,我省地区生产总值每增加1%,城镇居民收入增加0.76%,农村居民收入增加0.72%。反过来说,保障和改善民生可以促进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可以提高人民群众身体、文化和思想素质,形成人力资本和红利推动发展,也可以让广大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形成广大人民群众对改革开放的高度认同,从而增强党和政府的凝聚力,形成全社会良好的发展氛围。
二是积极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民生事业永无止境,需要长时间的不懈奋斗,不努力不行,急于求成更不行。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把当前与长远、需要与可能有机结合起来,既要积极进取,尽最大的努力抓紧解决群众最关心的突出问题,又要从实际出发,树立“底线思维”,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承受能力,进行分类排队,区分轻重缓急,突出重点,分步实施,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必须统筹研究、综合考虑,既要注重普惠,搞好“基本民生”,又要突出特惠,保障“底线民生”,使改善民生与国民经济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收支相匹配。
三是财权与事权的关系。在规划阶段性民生工程目标时,应明确划分各级政府间有关民生的事权。中央和省级政府应围绕“五有”目标,重点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主要提供纯公共产品和基本公共服务,改善最困难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明确基层政府提供准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责任,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市县,适当扩大实施范围,提高保障标准,更多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2012年各市、县(市、区)自定实施民生工程212项,涉及生活保障、公共教育、就业促进、医疗卫生、道路交通、住房保障、基础设施、社区服务、文化体育、生态环境等方面,累计投资83.2亿元。
四是建设与管理的关系。随着大批工程类项目的陆续建成,使得加强后期运行、管理、养护工作显得日益迫切,比如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质、农村垃圾处理、公路村村通错车问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运行等等,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一些地方反映管养经费难落实,从我们测算情况看,校安工程、乡镇公办幼儿园、社会(儿童)福利中心、乡镇卫生院等9项多为事业单位或有管养经费来源,农村危房改造、一事一议等2个项目为政府补助群众自建为主,暂未考虑管养经费,其余14个项目年需管养费用约14.7亿元,主要集中在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清洁工程等项目。经计算,管养经费仅占市县平均可用财力的0.78%和1.24%,总体压力不大。因此,必须高度重视民生工程建后管养问题,健全完善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制度,做到有人员、有设备、有经费,使民生工程项目持久发挥效益。
要在“公共、公平、公正、公开、持续”上下功夫
陈军说,2013年,安徽省委、省政府决定继续实施33项民生工程,与去年相比,新增6项,扩面提标5项,整合扩充1项,继续实施21项,退出6项,总投入605亿元,比上年计划增长12%。新时期、新阶段,民生工程必须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五有”目标,坚持“积极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城乡、强化基层,整合资源、健全机制,建管并重、合力推进”的基本原则,主要在“公共、公平、公正、公开、持续”上下功夫。
一是公共。民生事业包罗万象,内涵丰富,具有公共属性,保障改善民生也是公共财政的题中应有之义。必须科学界定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个人应当承担的责任,更加高效地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参与民生工程建设的积极性,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群众组织化程度,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对非基本公共服务领域的民生工程项目,也可以通过市场化运作、群众自我管理、花钱买服务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解决。
二是公开。民生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打造以人为本、公开透明、阳光高效的民生政务公开机制至关重要。在项目决策阶段,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汇集群众智慧,促进科学决策。在项目实施阶段,加大政策和工作公开力度,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为群众参与、支持和监督民生工程实施创造条件。在项目验收评价阶段,自觉接受受益群体民主评议,实行专门机构验收、专家评价与群众评议有机结合,适时公布评价结果,切实推动工作改进。在工程设施管理运行阶段,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增强群众自我管理能力,在各级政府支持引导下,在社会力量资助协同下,探索建立民生工程群众自我管理、自我运营机制。
三是公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财政发挥资源配置职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任务。要加速推进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把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作为主要内容,千方百计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采取差别化发展政策,加大对皖北、大别山、贫困县等困难地区政策、资金支持力度,推动各区域民生工程均衡发展,实现全省不同区域公共服务均等。注重对困难弱势群体的帮扶,扩大实施范围,保障基本生存发展需要,使困难弱势群体更多、更公平地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加大教育投入力度,推进基础公共教育均衡发展,保证起点公平和机会均等。
四是公正。公正是社会的根本价值取向,也是保障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的的基本准则。在民生工程实施过程中,要实现过程公正,按照三榜公示、民主评议、“一线实”、“一卡通”、“一站办”等办法,实行阳光操作和民主监督,推进各项政策有效落实,确保人民群众满意。要实现程序公正,在规划、设计、招投标、实施的各环节,坚决不能放松工作要求和标准,严格按章办事,合规合法实施。要实现结果公正,建立民生工程绩效评估体系,对所有民生工程全面建立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评估机制,力求评估项目全覆盖、评估监督全过程、评估结果全应用,评价结果要客观公正反映各地各部门实施工作情况和民生改善情况。
五是持续。进一步建立健全可持续、高效率的建后管养机制,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效益。明确市县政府承担工程管养主体责任,省直部门承担调度、指导和监督责任。按照公益性、准公益性等类型民生项目,分别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市场化方式,实行分类管养,推动项目健康长效运行。加强管养资金整合归并,合理使用,鼓励引导社会、企业和个人投入,建立多元筹资机制。加强民生工程资产管理和制度建设,鼓励“外包”、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管养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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