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煤电恒源股份任楼矿强化安全问责
时间:2018-10-10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出重拳 零容忍 全覆盖
作者:谢传飞
“9月5日中班,防火工在核查Ⅱ5112N工作面机巷注氮泵排气成份时发现:排出的气体中氧气含量超过标准,责令Ⅱ5112N工作面机巷注氮泵停止作业进行整改。依据 《任楼煤矿强化安全问责补充规定》处理如下:区长、书记、队长各罚500元。”这是任楼矿强化安全问责的一幕。
皖北煤电恒源股份任楼矿认为: “安全生产一头连着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头连着矿井的发展稳定,抓好安全生产,任何时候都不能疏忽。”结合矿井实际,该矿于9月3日出台了 《任楼煤矿强化安全问责补充规定》, 《规定》进一步规范了矿井安全事故问责、停止作业问责、“三违”行为问责、安全工资考核等具体工作。
“发生一起微伤事故,对直接责任人罚款0.5-1万元,发生轻伤事故,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3万元,待岗学习不少于3个月;发生重伤及以上事故,对直接责任人罚款3-5万元;给予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副职、现场跟班人员、值班人员、队长、班长各罚款5000元,同茬作业人员及责任安监员各罚款2000元。除经济处罚外还给予责任单位党政负责人、分管副职、现场跟班人员、队长、班长撤职处分;违章作业、违章指挥造成重伤及以上事故的,给予责任人解除劳动合同。处罚与以前相比更重了、制度更严了。”矿安监处负责人邱增强介绍说。
“三违”是事故的温床。该矿把反 “三违”作为遏制事故的重要手段。对严重 “三违”罚款500元,同茬作业人员各罚款200元,引导职工按章作业,按标准作业,不 “三违”不蛮干。特别是队长及以上科区管技人员个人发生 “三违”行为的,将加倍罚款;队长及以上科区管技人员个人月度内发生2次一般“三违”行为的,将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通过反 “三违”,引导干群在工作时认真进行隐患排查、安全确认,杜绝违章指挥,补齐短板,保矿井平安。
该矿还充分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加大了安全工资比重。 “安全工资、质量工资、生产任务工资比例调整为4:3:3,即安全工资占工资总额的40%。”综采二区党支部书记李培春在学习会上为职工解读《规定》,希望职工统一思想,提高安全意识。该矿还规定,对发生致命性重伤及以上事故、较大涉险事故、一级非人身事故的单位,扣除责任单位安全工资;将职工的安全工资与是否发生重、轻、微伤事故相挂钩,提高了职工抓安全的积极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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