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生态环境安徽省向污染全面开战
时间:2018-08-17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作者:张骅 张晓梅
8月9日,安徽省环保厅厅长徐恒秋,就该新近省出台的《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相关情况向媒体进行说明。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打造生态文明建设安徽样板,加快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7月16日,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强调,要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丰富、系统完整,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必须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刻认识和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意义和科学内涵,切实学懂弄通,做实“八个坚持”,确保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要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从落实党政主体责任、健全环境保护督察机制、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加强统筹调度等方面,进一步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严格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
《实施意见》指出,安徽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深入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力推进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积极推进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建设,生态文明建设迈出坚实步伐。但也清醒地认识到,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仍然面临困难和挑战,一些地方和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责任落实不到位,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交通运输结构不优、农业污染点多面广量大,污染防治任务艰巨,环境监管能力与需求不适应等问题成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的明显短板,必须加大力度、加快治理、加紧攻坚,打好标志性的重大战役,努力开创建设绿色江淮美好家园新局面。同时,《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从大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主要污染物减排、煤炭消费总量、土壤(耕地)安全利用、生态红线管控、森林覆盖率等方面明确了2020年具体指标,提出了2035年远期目标。
《实施意见》要求,以“五控”(控煤、控气、控车、控尘、控烧)为抓手,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用地结构,从加强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大力推进散煤治理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强化国土绿化和扬尘管控、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等方面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做好“五治”,即治理城镇污染、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水源地污染、治理工业污染、治理船舶港口污染。扎实推进河长制湖长制,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保护修复、巢湖综合治理、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攻坚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要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从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强化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实施意见》强调,要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促进经济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推进能源资源全面节约,引导公众绿色生活,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要加快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强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与监管,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要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从完善生态环境监管体系,全面推进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经济政策体系,健全生态环境保护法治体系,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能力保障体系,构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行动体系等方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生态环境管理制度,健全保障举措,增强系统性和完整性,全面提升治理能力,凝聚起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强大合力。
徐恒秋表示,《实施意见》既落实了中央要求,又结合了安徽实际,非常具有安徽特色,其政策亮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系列具体部署。重点聚焦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巢湖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水源地保护、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7场标志性战役,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中发〔2018〕17号文件提出了“渤海综合治理攻坚战”,我省根据实际调整为“巢湖综合治理攻坚战”,其他战役均与中央提出的一一对应。
二是建立科学合理的攻坚战组织领导和攻坚工作体系。《实施意见》明确,各级环境保护委员会负责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统一协调指挥,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加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调度、督办、通报、考核,定期向同级党委、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各级党委和政府、省直有关部门要及时研究制定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三是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实施意见》要求,落实《关于全面推广新安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试点经验的意见》,建立省内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空气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要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推动皖浙两省共同设立新安江流域上下游横向生态补偿资金,促进产业互补、生态共建、发展共享。完善大别山区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拓展补偿范围,优先保证饮用水水源地生态安全。全面推广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促进各地进一步落实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管理责任,2019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沿江市域跨县(市、区)地表水补偿机制。出台《安徽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全面推行全省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机制。
四是大力推进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一号工程”。省委、省政府明确全面打造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是我省生态文明建设“一号工程”。《实施意见》与省委、省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一号工程”重大决策部署进行全面衔接,围绕总体目标,扎实开展七大行动,立足“三道防线”,落实长江岸线分区管控,强化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重化工、重污染等环境高风险行业企业环境准入。到2020年,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国家考核断面水质全面实现达标,优良比例达100%。长江干流40个水功能区水质全部稳定达标,水质达标率100%。长江流域地表水Ⅰ—Ⅲ类水体比例达到83.3%,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
五是加快长江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和在线监测设施建设。《实施意见》要求,2018年年底前,长江(安徽段)干流入河排污口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2019年年底前,长江(安徽段)主要支流入河排污口实现在线监测全覆盖;到2020年,实现长江(安徽)经济带入河排污口在线监测全覆盖,并将监测数据纳入长江经济带综合信息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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