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实现“四变”_看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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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宁县劳动保障监察实现“四变”

时间:2012-08-30 00:00来源: 作者:老网站

 

 

钱续坤 郑六一安庆报道今年以来,怀宁县坚持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以维护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为目标,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以劳动保障监察的“四变”来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和企业双方的合法权益。

变“突击应对”为“常态监控”,夯实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础。一直以来,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很多时候疲于应付。为此,怀宁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意见》,从完善监管手段出发,采用“两网化”、书面审查、日常巡查等手段,全面掌握用人单位基本情况,进一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企业随意拖欠和克扣员工工资问题。

变“消极等待”为“提前预防”,创新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思路。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注重服务品质提升。在日常监察工作中,坚持执法检查和法律宣传指导相结合,主动进车间、走工地,倾听企业意见建议,帮助企业整改提高,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努力提升服务效能,使企业变“出事找监察”为“有事找监察”。

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服务水平。对于来访投诉人员,主动做好情绪稳定工作,并按照相关办事流程及时处置,同时对于不属于受理范围的投诉举报,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进一步优化办案模式,实施举报投诉一次性告知制度、简易案件快速处理和困难职工绿色通道制度,不断提高办案效率。

变“机械执法”为“人性执法”,塑造劳动保障监察良好形象。牢固树立民生为本、企业为基的理念,按照“站在企业、服务职工”的要求,坚持执法在指导之中、执法在帮扶之中、执法在宣传之中、执法在服务之中。针对农民工投诉、举报比较多的特点,按照“双方自愿、规范合理、纠正违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凡达成和解的,对企业的违法行为责令改正,不再予以处罚,做到既严格遵守劳动监察各项程序和要求,又注重维护企业声誉和利益,使企业和劳动者都能较自觉地接受和信赖劳动保障监察工作。